吉林工商学院教学日常运行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吉林工商学院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精神,确保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和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和加强教学日常经费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转型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指的教学日常运行经费是指围绕本(专)科教学活动而发生的教学基本业务经费和教科研专项
建设经费。
第二章 经费分配原则
第三条 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要优先确保教学日常运行经费投入,并遵循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要求,保证基本教学运
行需要并向教学一线倾斜。
第四条 学校教学日常运行经费年度投入占年度学费收入之和≧13%,且生均年度教学经费≧1200元,且应随着教
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逐步增长。
第五条 教学日常基本业务经费中各类经费年度分配指标由学校根据在校生人数、在编教职工人数、专业教学计划以及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综合确定。
第六条 教科研专项建设经费由职能部门或教学(教辅)单位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队伍
建设及“一流专业”建设需求综合确定。
第三章 经费使用范围
第七条 教学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资料印刷费、教学资料费、差旅费、交通费。
第八条 专业建设经费主要是指围绕专业日常建设(非立项项目)所需的相关经费,含教学活动咨询、教师培训、学术讲座、各类协会、学会会费以及围绕人才培养方案制定、
教学改革工作调研、论证等相关经费。
第九条 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主要是指围绕教师能力提升和人才引进开支的各项经费,含教师培训、学历提升学费补贴、职称提升补贴、国内外访学、网络培训以及教师工作室
开支费用;人才招聘、安家费等。
第十条 学生实验经费包括实验教学所需实验材料、动物、试剂等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加工等经费。
第十一条 学生实践经费包括学生外出实习、参加学科类竞赛活动产生的交通费及相关补贴、指导费、管理费;校外基地建设、维护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等相
关经费。
第十二条 教学设备维修经费包括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维
护、保养以及相关配件的购置经费。
第十三条 考务经费包括围绕学生各类考试活动产生的
耗材费、试卷费、评阅费、监考费。
第十四条 学生课外活动经费包括学生第二课堂产生的
经费,含社团及其他类学生课外活动经费。
第十五条 体育维持经费包括低值类体育器械和教师运动服装的购置;体育器械修理、体育运动会活动、运动员训
练伙食补助等经费。
第十六条 学生就业经费包括围绕学生就业举办的讲座、
就业安置、以及为学生举办招聘活动等相关经费。
第十七条 其他教学经费包括除上述经费外,其他直接用
于教学业务的相关经费。
第十八条 教科研专项建设经费包括校级或上级设立为一流建设专业、重点专业、特色专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以及围绕教师教学及科研能力提升项目的相关建
设经费(含上级拨付与学校配套经费)。
第十九条 教科研专项建设经费主要是指围绕项目建设开支的耗材费、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调研差旅费、交通费、
会议费、咨询费、培训费、劳务费等相关经费。
第四章 经费使用管理
第二十条 教学基本业务经费实行零基预算。年末剩余
经费清零,不结转使用。
第二十一条 教科研专项建设经费实行滚动预算。当年未使用完,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两年。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项目完成(绩效)情况自
评报告,相关职能部门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第二十二条 教科研专项建设经费按照项目相应管理办法规定的建设内容使用,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直接关系的
开支。
第二十三条 教学经费的使用审批,应按照《吉林工商学院学院报销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教科研专项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相关费用需经办人、验收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二级单位经费审批
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五条 各类物资材料(含实验材料)购置要按照学校的物资采购办法进行购置和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处对教学日常运行经费的日常报销进行审核把关。对经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 审计处不定期对教科研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综合效益监督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教学(教辅)
单位后期教科研专项建设立项依据。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财务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